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工作职能
1、负责全县党的组织、思想、作风建设,研究、部署和指导全县党组织建设工作。
2、负责全县党员发展、党员教育和党员管理的规划和指导,负责全县党费收缴、管理和云南《支部生活》等有关党报党刊的征订、发行工作,指导各党委搞好入党积极分子教育培训工作。
3 、负责对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建工作进行指导帮助,负责在新的社会阶层中发展党员工作的指导和督促检查。
4、负责对县委管辖权限内干部的考察、考核,并向县委提出县直部门和乡镇领导班子调整、配备的意见和建议,研究制定全县乡科级领导班子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的具体措施,指导和帮助乡镇党委管理好村级干部。
5、负责对干部监督工作的综合协调和宏观指导,对乡科级领导班子、领导干部和乡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进行监督,委托审计部门对管辖范围内领导干部实行经济责任审计。
6、负责对本县组织制度和干部人事制度的改革,制定和参与制定全县组织、干部、人事工作的有关政策及制度。
7、按干管权限,负责党群系统、检法两院、乡镇机关干部的管理、调配、工资福利等工作。
8、负责全县乡科级后备干部的培养和管理,积极向县委推荐优秀年轻干部、妇女干部和少数民族干部。
9、负责全县干部教育和培训工作,负责对农村基层干部和农村党员的教育培训工作的指导和检查督促。
10、负责落实干部政策、知识分子政策,配合有关部门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知识分子管理工作。
11、管理全县副科级以上干部的档案、县直部门党员档案及所属范围的有关个人、文书、历史档案。
12、负责全县处级退休干部和离休干部的管理。
13、负责县直工委的工作。
14、管理老干部局。
15、负责全县贯彻执行党的组织、干部工作路线方针政策等问题的综合研究,指导、协调组织和人事部门的调研工作,完成市委组织部下达的调研课题。
16、完成市委组织部和县委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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